你好,欢迎进入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网站!
网站公告:

关于邀请成为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各有关建筑装饰企业、设计机构、建材部品企业: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成立于2015年10月10日,是接受业务指导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福建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级建设类一级行业协会。目前,会员有230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大部分行业骨干和成长性企业加入成为协会会员。协会按章程规定下设家装、设计、绿色材料委员会

提高协会会员代表性、扩大覆盖面,引导行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做专做精做优,分享协会资源,开放协会平台,共同打造受人尊敬的行业,现诚挚邀请我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室内设计单位、外省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等有关单位,成为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现将会员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贵单位先阅读知晓“附件二”、“附件三”的内容,如有意向成为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希望尽快填写“附件一”《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登记表》,并将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企业(单位)简介、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等入会相关纸质材料,寄(送)至协会秘书处。

2、如有其他事项需要咨询和帮助,请与秘书处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       

 话:0591-832559668321306683266199

 真:0591-83213066QQ:544391267、1093165984

 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31层

 编:350005

附件一:《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登记表》

附件二: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宗旨、业务范围、

        会员权利与义务、会费标准

附件三:2016年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主要工作计划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一十三



附件下载:

闽装协[2017]8号关于邀请加入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的通知.doc


附件二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宗旨、

业务范围、会员权利与义务、会费标准

   

一、协会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协助政府有关业务指导部门加强建筑装饰市场监管、行业服务和管理,培育和完善建筑装饰市场运行机制,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会员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发展效益;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与作用,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的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沟通行业与政府、社会公众之间的联系,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服务,规范行业行为,受理建筑装饰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饰纠纷;经政府指导部门授权或委托,建立装饰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承担起协助政府部门规范公共建筑装饰和住宅装饰的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团结带领会员单位,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促进我省建筑装饰行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协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引导会员单位依法经营、规范行为。

(二)组织行业调查统计,研究行业发展方向,反映企业诉求,及时向政府指导部门反映涉及行业利益的事项,提出解决影响行业发展问题的政策、措施建议和意见,并协助政府指导部门制定和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帮助协调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行业发展。

(三)接受政府指导部门授权或委托,研究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规行约,承担起协助政府指导部门规范公共建筑装饰和住宅装饰行为的工作;推动和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建立装饰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受理装饰投诉,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的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四)经政府指导部门授权或委托开展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技术评估和职业培训、资格认证、人才建设,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安全和人才素质;组织评先创优活动,优化行业优质工程和创意设计的评价体系,提升企业品牌,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发挥产业龙头骨干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与交流,办好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FJ-BDA,举办展览、展示、推荐会活动,扩大行业宣传。

(六)开展学术、技术、经济情报交流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会员单位加强企业品牌和文化、人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坚持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和建筑装饰工业化,推广使用绿色节能环保材料,促进会员单位转变发展方式,为提升会员单位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和管理水平提供服务。

(七)组织参加跨地区跨行业相关协会、单位的交流考察活动,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其他相关方面的关系,指导省内各地建筑装饰协会开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地方协会发挥行业自律,特别是规范住宅装饰自律管理。

(八)承担政府指导部门转移和授权或委托给本会的有关政府职能和相关工作事项。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协会的活动;

3、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协会的决议;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3、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四、会员可以专享协会提供以下服务

(一)、正式会员获颁“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证书和牌匾。

(二)、优先参与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装饰装修工程)和全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龙头企业、“一先两优”(先进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推荐活动,促进企业“质量与队伍双提升”。优先推荐会员参加“省著名商标”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申报,提高企业社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三)、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百强公装企业”、“设计五十强企业”、“设计筑巢奖”、“住宅装修百强企业”、“绿色装饰材料”和“企业信用等级”等评价活动。

(四)、为会员单位提供企业资质许可与提升、绿色装饰设计与施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和专项法律咨询等服务,推进企业文化与品牌提升,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会员均可在协会官网免费发布会员基本信息,享受在协会官网、会刊优惠刊发企业重要信息、品牌宣传推广等。

(五)、帮助广大会员在协会大家庭里认识更多的朋友和合作伙伴,共同开拓市场和发展壮大,鼓励会员做精做专做大做强。

五、协会会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费交纳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会费收取标准如下:普通会员:1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年,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会长单位:20000元/年。

真诚欢迎从事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设计、施工、材料生产、产品营销、中介服务、科研、教育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自荐或相互推荐加入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友情携手共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新福建”。

 

 

 

附件三

 

2017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主要工作计划

一、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设类行业协会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的要求,加强协会建设,做好协会党建工作,激发行业协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市场主体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中应有的作用。注重协会品牌提升,发挥联系政府部门与企业桥梁和纽带的优势,增强协会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影响力。要提高协会自养自立能力,提高协会对会员单位、政府、行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协会秘书处和分支机构的创新力、学习力、执行力,提高协会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权威性,提高会员单位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二、开展行业调研和会员走访,反映行业合理诉求,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针对会员单位诉求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尽******努力提供服务和协助解决问题,通过提交专题报告、提案等方式向有关方面呼请

请求省住建厅创造更多条件扶持竞争力强、特色明显的装饰装修、幕墙等专业化企业,支持装饰装修企业总部经济和企业上市;省厅加大建筑装饰行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建议增加装饰装修专业龙头企业名额,特别是从事住宅装修和设计业务的企业龙头名额;委托本会具体组织实施装饰装修专业龙头企业选定活动。省住建厅今年组织修订龙头企业选定标准,针对装饰装修专业龙头企业选定,建议具体标准不仅要切实符合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情况,而且要比较合理、科学,应取消“近三年企业银行授信额度合计5000万元以上”的条件要求,增加企业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建筑业总产值中的设计结算收入份额等方面的考核指标

房建工程招标(议标)项目(含二次装修)发包装配式建筑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协同装修工业化施工、房地产开发精装修项目中,招投标制度上设计支持发挥装修专业承包的特色及优势,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或选择省内本土企业承担;以市场为导向反映装修定额和人工费;增强企业创优积极性、落实优质优价;组织实施评先评优给予政策倾斜。

三、加强行业绿色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在专业细分市场中的竞争力;有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装饰行业落地,以质量提升来增加有效供给。导绿色理念坚持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和建筑装修工业化使用绿色材料。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和行业新技术、互联网应用的能力,推广BIM技术,助力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扶持和支持政策,协助会员单位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生产基地建设和企业总部经济落地为企业多创省优、争创国优和行业“高精尖”项目,组织专家咨询、技术上门服务,并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优质、精品工程观摩和相关发展大会、论坛学习、展示参观活动。协会牵头会员单位参与行业标准化建设,争取年内完成一项规范标准送审稿至省厅科技处审查,组织行业专家提出编制涉及装饰装修部品部件配套标准和图集的建议方案。组织推动绿色装修产业链的积极联动和项目对接工作,促进装修、地产、部品材料企业共同合作发展。

四、加强行业自律和品牌创建活动,以建筑业继续深化改革、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为契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规范省建设类行业协会评先评优的要求,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提升企业品牌,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产业龙头骨干支撑和引领带动作用。

做好中装协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国际空间设计大赛”、“信用等级评价”、“全国装饰、幕墙百强企业”、“设计五十强企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成果”等评选或评价初审推荐活动。为此,对接举办2017年省建筑室内设计大奖赛”、“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十强企业活动评价基础性工作。做好参与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龙头企业”选定的推荐工作。

着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示范引路。具体组织省“闽江杯”优质工程装饰装修专业评选工作,开展示范样板工程评价活动。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会员行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和《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装修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向社会公布。继续做好我省企业参加中装协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初审(复评)上报工作。

六、注重行业交流合作,创造对接机会。

组织本省企业参加中装协有关会议和活动,取得中装协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加强与兄弟协会、地方协会的沟通与合作。创造同行企业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平台与机会。

做好人才储备,提高队伍素质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探索建立行业人才如企业管理、市场拓展、施工管理、创意设计等高端人力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开展培训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服务建筑装饰行业发展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会员单位健全劳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以及全面推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争取在会员中开展劳务“金牌班组”、劳务人员“金牌工匠”选定或技能等级竞赛活动。

、树立办会宣传新思维,倡导新文风,利用新兴媒体传播影响力,办好协会官方微信、网站。运用微信、短信、QQ群等新兴媒体扩大交流,宣传政策法规,发布技术信息,展示企业形象。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软实力,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诚信、团结协作、增强发展信心。继续与主流媒体和相关协会加强互动和合作,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提高会员美誉度和荣誉感。


地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31层 

电话:0591-83255966、83213066  邮编:350005  闽ICP备16017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