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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

各有关地方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经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由我会具体负责开展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评选活动。根据《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一先两优”评选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精神,结合协会工作和全省建筑装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16-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主要从事承接装饰装修工程业务的本会会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自愿组织申报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先进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


二、 申报评选条件

申报福建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先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在企业改革、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成效显著,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在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

(二)积极推进企业“三化”(标准化、信息化、集约化)建设,并取得成效。

(三)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近2年建筑业总产值、上缴税利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本行业、本地区或专业领域中处于先进水平,工程合格率100%,且具备以下业绩中的2项(专业承包企业需满足以下业绩中的1项):

1、获得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或2项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优质工程;

2、获得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或2项设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安全文明、科技创新等行业奖项其中1项;

3、主编的标准规范或省级及以上施工工法不少于1项;

4、企业基础工作扎实,重视技术开发和应用,近2年取得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等;

5、近2年企业发展速度快,经营业绩突出,积极拓展省外、境外市场,企业外向度高,省外建筑业产值占本企业总产值60%以上的。


申报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优秀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工作能力,善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开拓市场,锐意改革创新,近2年所在企业建筑业产值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注重制度建设,所在企业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三)申报优秀经理的应为在本企业任职满2年的在职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所在企业近2年工程合格率达100%,且获得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业绩中的1项。


申报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优秀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在工程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取得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项目经理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在职项目经理,并具体以下业绩:

1、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技术和建筑业10项新技术。注重项目文化建设和绿色施工,强化现场管理,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项目管理合同,近2年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合格率达100%。

2、近2年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表彰的优质工程、安全文明、科技创新等行业奖项其中1项。

(三)每个项目一般只能申报1名优秀项目经理。获得*********优质工程可申报2名,其参建单位可申报1名。


申报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的企业近2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参评:

(一)依据《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被记入违法违规档案的;

(二)发生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系分管企业安全生产的不得申报优秀经理;

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不得申报先进企业、优秀经理;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查处的;

(四)近2年内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黑名单的。


三、关于评选业绩的考核期和获奖业绩的时间确认

(一)参评企业或个人所申报业绩应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获奖的业绩;2018年3月7日公布2016年度福建省“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装饰装修工程)获奖工程名单按有效业绩考核。

(二)获奖业绩时间的确认以获奖文件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优质结构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参建业绩奖项,不能作为参评条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本通知及所有附件资料均可从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网站(网址:www.fjzx.org)和官方微信号(FJ-BDA)下载打印,但不得缩放、重新编印,复印件应清晰真实,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型并装订成册。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时应实事求是,附件资料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五、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凡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建筑装饰企业或个人应如实填报“一先两优”申报表,并附业绩资料、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先进事迹(见附件1)等申报资料,向企业注册地的设区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报;未成立设区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的地区,企业或个人直接向我会秘书处申报。建筑装饰企业或个人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5月25日。

(二)推荐:有关地方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作为推荐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负责对所辖会员企业的审核推荐,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对申报企业和个人提出推荐意见并汇总排序。市装协推荐汇总(含申报资料)上报至省装协秘书处截止日期:2018年6月8日。

(三)审核:我会秘书处负责对“一先两优”申报资料进行初核,并组织主要推荐单位和政府部门相关处室单位,对“一先两优”初核结果进行复核。

(四)评审:省建筑业企业“一先两优”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参评企业和个人申报资料的最终评审,并形成“一先两优”公示名单。

(五)公示:“一先两优”公示名单在协会官网公示7日(日历天数)。公示期间协会会长办公室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受理实名投诉。

(六)公布表彰:评选结果由省建筑业协会和我会公布。对获得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先进企业的单位和省建筑业(装饰装修专业)企业优秀经理、优秀项目经理的个人,由协会颁发奖牌和证书,在相关媒体刊物上进行公告。有关企业可酌情给予获奖者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 评审纪律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客观、全面、准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和提交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荣誉称号和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

 (二)我会和推荐单位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公正性,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通报处理。


七、其他事项

1、凡参加2016-2017年度福建省建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专业)“一先两优”评选的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员单位,需同时为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包括各专业分会)会员单位。请未加入该协会的会员单位按自愿的原则申请入会(会员登记表附后,和申报资料一并提交)。

2、为注重节能环保和推行无纸化办公,本通知及附件可从协会网站(网址:www.fjzx.org)和微信公众号(FJ-BDA)查阅下载。

3、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255966、83213066;

邮箱:842369926@qq.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31层。


附件: 

1.“一先两优”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建筑业企业“一先两优”评选办法》 

3.“一先两优”申报资料要求

4.先进企业申报表

5.优秀经理申报表

6.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7.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入会申请表



福建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8年3月28日


文件下载:

闽装协〔2018〕6号关于申报2016-2017年度一先两优(装饰装修专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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